我国交易救助信息网1月14日音讯,1月13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,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承受商工部于2021年8月1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我国、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涤纶纱线(或涤纶短纤纱线)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主张,承受对尼泊尔涉案产品作出的反倾销否定性终裁主张,决议不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。
2020年5月21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我国、印度尼西亚、尼泊尔和越南的涤纶纱线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我国、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涤纶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主张对我国、印度尼西亚、越南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其间我国为4~124美元/公吨,印度尼西亚为65~191美元/公吨,越南为281美元/公吨;一起对尼泊尔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。该案触及印度海关编码55092100项下的产品,涉案产品不包括染色涤纶纱、混色涤纶纱或五颜六色涤纶纱及纱线支的涤纶纱线。